专业分包资质如下: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分析:一、分包工程需要什么资质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要根据企业分类来分类,在这以木工企业为例,其它可见下方参考资料。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可将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作业不得再分包。申请承包和分包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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